刚出商场女子遇抢劫
方女士是农安县一家旅店的服务员,5月4日下午,方女士独自一人去商场购买化妆品。但她买完东西刚走到商场楼下,就被尾随而来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邹某、齐某用刀挟持到一辆白色捷达车上,用布蒙住她的眼睛,将她带到一座立交桥下,然后将其拽到路边树林里,对其拳脚相加,让其交出一万元现金,并从方女士的包里翻出300元现金,随后将被蒙住眼睛的方女士带到了农安县某旅店内。
被劫后又遭歹徒轮奸
此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来到旅店,三人用拳头、刀背打方女士的胳膊、腿和肚子等处,逼问其住处还有多少钱。随后,其中一名男子让方女士打电话给她工作旅店的一名服务员,让服务员到她租住的房间找钱,结果没有找到。此时已是21时,被捆绑了几个小时的方女士一再哀求三人放了自己,可没想到却遭到三人的轮奸。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方女士被三人轮奸两次。
取钱未果逼其写下欠条
三人发泄完后,王某打电话给文某,约其到方女士的住处会合,二人将方女士的屋子翻了一遍,但并没有找到现金,于是,二人打车又回到了那家旅店,文某看见方女士后实施了强奸。次日11时,三名男子再次轮奸了方女士,然后押着她到其住处找现金没有找到,随后,三人又押着方女士到其朋友牟某处找存折,因为方女士并不知道牟某存折的密码,因而未能将存折中的14000余元取出。于是,三人便让方女士写下欠条并按了手印,表示方女士欠三人10000余元后,放其离开。
有人有机会报警却没报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在方女士被逼打电话给女同事,并说救救我的时候,女同事并未想到报警。歹徒挟持方女士到其租住的房子后,她向女房东求救说,“大娘,救救我吧”,而其中一名歹徒还用刀威胁男房东,并拔断了电话线,又到方女士的房间翻了一个多小时,而他们离开后,房东夫妇也没有报警。在王某和文某打车时,王某讲了很多凌辱方女士的情节,司机听到后也没报警。
犯罪嫌疑人中最大19岁
方女士报警后,警方将几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在作案前已和邹某、齐某明确了分工和作案方式。5月4日,他特地打电话到方女士工作的旅店询问有谁在店里,在确认方女士已出来后,即告知邹某、齐某开始实施抢劫。
据了解,4名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大的不过19岁,最小的不满17岁。而在2007年,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还诈骗了两台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