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甘肃警方发现有一名叫张永祖的福建人常年盘踞在广州,并控制着甘肃、西藏、河北、天津等11个省份的假烟销售网络。团伙网络之大、案值之高、跨度之大为国内少见。案情立即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并随即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同年8月7日,张永祖等6名犯罪分子落网,警方同时共查获假烟窝点6个,分销网点10余个,查获涉案假冒伪劣卷烟数十个品牌共4.1万余条,总案值近260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案发前,通过铁路快运方式,张永祖仅在兰州一地,就销售了数万条假冒中华、吉祥兰州、红塔山、红河、哈德门、兰州等品牌香烟,销售数量堪比正规卷烟厂。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永祖、李宪志、左伯安、周生军、马秀英、杨雯远6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除张永祖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外,其他5名被告人均分别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