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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女儿离婚案悬而不决刺伤女婿获刑1年

发布日期: 2008-09-04  //www.110.com  

本报讯 (记者/唐梦 通讯员/岳魏)近日禅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离婚而引起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因为自己女儿的离婚事情久拖不决精神受到刺激而刺伤了女婿薛某,经过审理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李某的女儿阿敏(化名)和丈夫薛某结婚后感情越来越差,吵架成了家常便饭。再加上薛某没有固定工作,经济状况变坏,这加剧了两人之间的矛盾。从2007年开始,两人开始闹离婚,但是因为财产问题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李某身体残疾并且失业多年,在家与外界联系很少,养成了孤僻的性格,而女儿离婚事情的久拖不决使他精神状态更加糟糕。在女儿办理离婚过程中,李某听说薛某为了多分得一些夫妻共有财产编造了一些虚假的债务,这个事情让李某更加生气,并渐渐失去理智。

2008年3月11日8时50分左右,李某到薛某居住的住所门口等候。当薛某回家开门的时候,李某上前与薛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薛某的左胸部、左大腿、手指等部位刺伤。薛某受伤后立即拨打110报警,李某见状也没有离开现场,不久赶到的警察将李某抓获。后经法医鉴定,薛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

此案后经禅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是李某在明知被害人薛某报警后并没有逃离,仍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在接受民警调查询问的时候,并能如实地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认定李某的行为是自首,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最后法院以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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