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承办法官向四川永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卢晓华的户籍所在地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其家人代卢晓华签收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并表示转达,也提供了卢晓华的手机和住宅电话。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卢晓华,卢均以各种理由不愿意露面,也不愿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承办法官9月11日再次前往卢晓华之父的住所了解送达情况,其父称卢晓华是9月3日叫人过来取走的《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其父后来还打电话确认了其已收到,但其家人拒绝提供卢晓华的现住处以及目前的行踪。鉴于被执行人四川永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卢晓华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成都中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董事长因拒绝申报财产被拘留15日
发布日期: 2008-09-17 //www.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