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欣(化名)在一家美容中心做眼角提升、去皱手术后,双眼红肿、疼痛至今未愈。据此,小欣将美容中心诉至法院。
小欣说,去年10月,她在商场购物时,被北京馨婷佳丽美容中心的业务员拉去做美容。经介绍,小欣同意做眼角提升、去皱手术,交纳手术费1000元。手术后,小欣发现她的双眼黑紫、红肿、疼痛,并有发烧、发炎现象,至今不能消肿且疼痛。小欣与美容中心多次交涉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道歉并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该中心对其美容行为与小欣的眼部红肿无因果关系未提供充分证据,故应当对小欣的损害承担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北京馨婷佳丽美容中心返还小欣美容费1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另外,判令美容中心向小欣口头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