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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冰灾期间破坏电力设备获刑12年

发布日期: 2008-09-19  //www.110.com  
       今年年初,湖南遭受了百年不遇的冰灾。正在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灾期间,郭某却为泄私愤,两次破坏电力设备,使株洲县5个乡镇3万余用户断电20余小时,造成国家财产损失34万余元。近日,郭某被株洲县人民检察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提起公诉,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郭某是株洲县雷打石镇农民,因电力部门架设高压线经过其房顶,未得到一笔达到自己要求的赔偿金,便心生怨恨,决定报复。2008年1月10日凌晨,他携带扳手等作案工具窜到其屋后山上株洲县电力局架设的35KV金雷线67杆处,用扳手松动该高压电杆的底座拉线螺丝,并将螺丝取出,再用剪丝钳将电杆拉线剪断,将2根高压电杆弄倒,造成多处线路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1万余元。

  由于电力部门抢修及时,没有给用电人群造成影响,郭利明觉得很不解恨,又见没有查到自己头上,2008年2月16日晚,再次窜到其屋后山上已抢修电杆处,将高压电杆弄倒。不料这次引发较大山火,造成电线短路后,引发当地变电站设备起火,烧毁物品价值23万余元,并导致株洲县雷打石镇等5个乡镇3万余用户断电,在天寒地冻中度过20余小时,直至电力部门紧急全力抢修才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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