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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拍婚照踩草坪被罚千元 律师称于法无据

发布日期: 2008-09-19  //www.110.com  

       影楼摄影师带着一对新人到新乡市人民公园拍婚纱照,因在草坪上取景,被公园管理方拦住,索要1000元罚款。经过讨价还价,最终还是缴了100元,作为践踏草坪赔偿款。昨日,对此很不理解的摄影师拨打记者电话,反映这一情况。

 拍婚照踩了草坪 公园要罚1000元

       赵英慧是新乡市一家影楼的摄影师。中秋节前,拿着尼康D50型数码相机,赵英慧与顾客单某相约来到新乡市人民公园南门附近拍摄照片。其间,赵英慧按照顾客单某的要求,进入花园后侧的草坪中拍摄。“当我们进入草坪拍摄时,就有两名男子站在旁边观看,直到我们拍摄完毕走出草坪后,对方走过来,一把抓住相机,要带我到值班室商量赔偿草坪的事。”赵英慧回忆说。

        害怕对方弄坏相机,赵英慧只得跟随对方来到公园南门的值班室。“我知道踩草坪不对,就向对方道歉,却被告知,我必须缴1000元的罚款。”赵英慧说着,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新乡市人民公园出具的收款收据。

经过讨价还价 仍被罚了100元

         据赵英慧讲,经过双方一番讨价还价,罚款金额最终降至300元,“因为进入草坪里拍照是顾客单某的要求,他觉得不好意思,又托人找公园管理方说情,最终单某替我缴了100元”。

        记者注意到,在赵英慧提供的这张收款收据上,写有“破坏践踏草坪赔偿款100元”的字样,在收款人栏内写有“茹”字,收据加盖有新乡市人民公园财务专用章。

        对于公园提供的收据,赵英慧无法接受,既然公园口口声声说是罚款,为什么票据上要写赔偿款,而且没有正规发票?

公园称并非罚款 是踩草坪补偿款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新乡市人民公园办公室,找到了该园保卫科负责人茹某。

茹某在查看了票据后表示,此票据虽签有自己的姓,但不是他出具的,并一再强调,公园没有执法权,公园收取的是赔偿款,并不是赵英慧所说的罚款。“既然是赔偿款,那赔偿金额又是如何计算的呢?由谁来敲定的?通过扣押相机的方式索要赔偿款是否合法?”记者问。

据茹某介绍,赔偿款是由踩草坪的游客同意缴的,数额应由公园生产科来定,目前1平方米的草坪公园的进价为100元。“现在那些拍婚纱照的人不自觉,老是进入草坪拍摄,好好的草坪都被踩坏了,索要赔偿款也是迫不得已。”茹某向记者道出了无奈。

律师认为 公园无权要市民的钱

针对市民践踏草坪被索赔偿款的情况,记者采访了中原法汇律师所律师田世让。“公园管理草坪的手段要合理、合法,如果确实发生了市民损坏草坪的行为,公园工作人员可以先行和辖区派出所联系,登记损坏草坪者的信息,由权威部门作出损失认定,如果确实受到损失,可以走法律程序,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采取强制方式来收取赔偿款,显然是不合适的,损害到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公园无权随便对市民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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