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9日晚,商河县农民李兴军与展玉望、王传宝共同预谋抢劫他人财物。李兴军为报复其前妻王某的家人,提议到王某母亲刘云美家实施抢劫。次日14时许,李兴军、展玉望携带作案工具,乘王传宝驾驶的摩托车行至商河县贾庄镇某村附近。李兴军指使展玉望打探并确认刘云美家大门前无人后,二人进入刘云美家中。李兴军持砍刀将刘云美的头部砍伤,展玉望用毛巾塞进刘云美口中,又用绳子和布条将刘云美的双手、双腿绑住。李兴军接过展玉望找来的木棍朝刘云美的头部连击数下,并对刘云美实施了强奸,后将一袋化肥压在刘云美身上。李兴军、展玉望劫取屋内现金2106元和两盒香烟后,与前来接应的王传宝同乘摩托车逃离。经鉴定,刘云美系遭受外来暴力致机械性窒息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今天被执行死刑的还有杀人、脱逃犯鞠孝艳和杀人犯李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