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介绍,吕军、林强均为无业人员。今年5月15日凌晨,吕军与林强共谋,打算趁地震期间防范松懈,抢点儿钱来零花。打定主意后,两人窜至武侯铁佛村,在一偏僻处隐藏起来。由于地震期间,某通讯公司位于铁佛村一带的通讯信号中断,成都某通讯公司工作人员刘某等人,正连夜抢修沿线通讯线缆。凌晨3点左右,当刘某独自巡查至吕军、林强隐藏地段时,吕军、林强持刀冲出来,抢走了刘某身上仅有的1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刘某报警后,武侯警方高度重视,并派出大量警力,对辖区展开了地毯式搜查,警方于当晚将两人缉拿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吕军、林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两人是在抗震救灾期间实施抢劫,应酌情从重处罚。考虑到两人归案后,能如实交代其他抢劫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