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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地震期间趁火打劫被重判

发布日期: 2008-09-20  //www.110.com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当人们都在忙着抗震救灾时,家住成都武侯区的吕军、林强俩人却趁火打劫。更恶劣的是,他们抢劫的对象竟是正连夜抢修通讯线缆的工作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抗震救灾进程。近日,武侯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鉴于两人是在抗震期间抢劫,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加重判处吕军、林强有期徒刑5年,并各处罚金2000元。

  公诉人介绍,吕军、林强均为无业人员。今年5月15日凌晨,吕军与林强共谋,打算趁地震期间防范松懈,抢点儿钱来零花。打定主意后,两人窜至武侯铁佛村,在一偏僻处隐藏起来。由于地震期间,某通讯公司位于铁佛村一带的通讯信号中断,成都某通讯公司工作人员刘某等人,正连夜抢修沿线通讯线缆。凌晨3点左右,当刘某独自巡查至吕军、林强隐藏地段时,吕军、林强持刀冲出来,抢走了刘某身上仅有的1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刘某报警后,武侯警方高度重视,并派出大量警力,对辖区展开了地毯式搜查,警方于当晚将两人缉拿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吕军、林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两人是在抗震救灾期间实施抢劫,应酌情从重处罚。考虑到两人归案后,能如实交代其他抢劫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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