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中伟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简称汇中伟宏公司)为557家拟设立公司进行货币验资时,根据虚假材料制作成验资报告,使这些主体资格和条件不符合的公司获领营业执照。昨天,静安检察院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对汇中伟宏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及注册会计师吴某提起公诉。这是本市首例因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而被公诉的案件。
2005年1月至12月间,汇中伟宏公司接受上海禅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为557家拟设立公司进行货币验资,验资注册资本达人民币13.8亿元。经查,这些拟设立公司所提供的银行现金解款单、进账单、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均是由本市某银行职员刘斌伪造的,汇中伟宏公司将上述虚假验资材料交给注册会计师吴某,吴某据此制作验资报告并盖章,上述557份验资报告由王某加盖主任章及单位章,使这些主体资格和条件不符合的公司获领营业执照。去年3月,王某、吴某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另据了解,上述557家公司成立后,有12家涉及民事纠纷;牵涉刑事犯罪的有2家,其中1家典当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人民币1200万元,被本市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该典当公司虚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另一家公司涉嫌诈骗人民币850万元,被陕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虚报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