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曾经有过一个破获此案的极好线索:去年8月,本县20岁的梁某被强奸并企图杀害,脑部被用小钢筋锤打了四五下,但她后来醒过来了。检测显示:作案者和此前多起女性被害的作案者是同一人。但这个惟一活下来的受害人却因为受伤过重,提供了完全错误的信息:她说作案是在一个红面包车里,而赵在鑫新买下的面包车实际是豆青色的;她说案犯不吸烟,而赵在鑫却吸烟;她对案犯的相貌描述也谬之千里,以致电脑画下的像引导警察们在错误的道路上奔走,一无所获。
赵在鑫先听说梁某没死,惶惶不可终日。几天后看到南辕北辙的协查通报,他一下放心了!
去年6月,赵在鑫买下一辆昌河面包车跑出租。鸟枪换炮,他很希望尽快再找一个作案目标。8月18日晚,他在县城农行附近搭讪上了独自行走的梁某,开车送梁某回南王乡留晖村。又是这个村子!赵在鑫轻车熟路,很快拉着梁某又到了上次奸杀兰某的那条小路上,在车内持刀威胁,对梁实施了强奸。之后,赵在鑫准备将梁拉到另一个地方再次强奸。但沿途上梁某不停地喊救命,让赵在鑫十分害怕。他在一块玉米地边停下车,将梁拖下来,掏出自制的枪准备杀死梁。在忙乱中,枪不小心走火,于是赵在鑫拿出一把钢筋锤在梁的后脑部打了四五下,认为梁已经死了,就驾车逃离。
杀人动机很荒唐
警方现已查明,赵在鑫自1998年至今,先后在定襄、忻府区等地疯狂作案,犯下强奸杀人案6起(一起杀人未遂),故意杀人案2起,共杀害7人。
定襄公安局民警冀晋军曾多次到看守所和赵在鑫深谈,冀晋军告诉记者,在冷静和寡言的外表下,赵在鑫的内心就像一团炽烈而无序的岩浆在奔涌。对他遭遇的他认为不公的事耿耿于怀,情绪激烈,但作案逻辑并不清晰。比如他的妻子在他入住监狱时等了他6年,他回来后却仍存怀疑,夫妻关系淡漠。他有性功能障碍,却执意侵害女性。赵在鑫说,他只对杀害一个12岁的小女孩感到后悔,因为那个小女孩很可爱,还是他外婆家邻家的孩子。对其他,则全无悔意。
2003年4月19日,赵在鑫送乘客赵某到忻府区义井乡安邑村。上车时说好15元车费,但到了村里小巷内,赵某却只付给5元。赵在鑫不答应,赵某威胁他“你是不是不想回了!”赵在鑫勃然大怒,从车里操起钢珠枪,朝其后脑就是一枪。
杀害陈某的动机荒唐之极:2003年10月21日,赵在鑫见受害人独自一人骑自行车回农牧局宿舍,突然有一种冲动想打死她。待她开大门时,赵跑上去就朝她开了一枪,陈当场翻落在路沿下身亡。赵在鑫交待:这次纯粹是为了寻刺激。
赵在鑫全盘招供后透露出的“下一步计划”让所有人惊心:他盘算已久,准备持枪抢劫加油站,搞一些钱。
他准备用炸药炸掉当地一处办公楼,以报复社会。之所以还没有做,是因为炸药还不够——警方在他的家搜出3.0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