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准备就绪,陕西安康一资深律师为其辩护
本报讯汉阴铁瓦殿“7·16”特大杀人案发生后震惊全国,备受关注。作为起诉方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和一审法院的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对此案的公诉和庭审极为重视。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这两家司法单位和邱兴华的辩护律师。
检察院:公诉工作准备充分
自邱兴华落网后,安康市检察机关就主动提前介入,掌握相关证据,缩短办案时间。案件提交市检察院后,检察机关对一尺多高的20多本案卷,逐一进行了多次反复的研究。为了形象真实地展示案件过程,公诉人员连续多日加班加点,将影像资料和有关图表制成多媒体幻灯,用形象的图片和充分的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对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公诉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公诉人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德才和公诉科科长杨小明担任。
法院:直播庭审彰显公正
据安康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蔺天明介绍,“7.16”特大杀人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康市最严重的一起刑事案件,安康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极为重视。为了公开公正审判这起特大杀人案,经过院委会研究决定,由于审判场地的制约,此次庭审将通过电视进行直播,这样一方面满足了更多群众的愿望,另一方面也可向社会公开整个审判过程。
安康中院将在能容纳150人的安康铁路法院审判大厅审理此案,审判长由安康中院副院长赵晓旭担任。
律师:尊重事实公正辩护
昨日,记者采访了邱兴华的委托代理律师———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勇律师。就如何对身负11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辩护?
张勇说,受被告邱兴华亲属的委托,我接手了此案的辩护,并对全部案卷进行了查阅,包括网上查询了所有关于邱兴华一案的报道,并先后两次会见了邱兴华。邱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积极,并已写好了从轻辩护的辩护词。他认为,尽管邱兴华身负11条人命,涉嫌重罪,但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享有依法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司法公正。
张勇表示,为邱兴华辩护,他一定会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尽职尽责,公正辩护。
■对话
邱兴华:“自己是拿生命开玩笑”
本报讯在邱兴华案开庭前夕,记者与邱兴华进行了一次对话。
记者(以下简称记):连杀10人,你怎么看待自己?
邱兴华(以下简称邱):我觉得自己是拿生命在开玩笑,做了反面教材。
记:你知道这个案子啥时候开庭吗?
邱:10月19号,检察院的人已经说了。
记:那你做好上法庭的准备没有?
邱:做好了。
记:准备怎么说?
邱:我做的事情我承认。
我现在是反面教材,我要把我的话说完。
记:你见过你的律师吗?
邱:见过两次。他的水平还不错,对法律也精通,代案子我放心。
记: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邱:我想和安康市公安局局长秦康健,还有汉阴县公安局局长邱祖满合照一张相,给儿子留个纪念。
记:为什么有这种想法?
邱:因为他们在我被抓后,把我当人看,还自己掏钱送物,照顾我家人的生活,让孩子们上学,我很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