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结婚,三次出走
2007年4月27日,李凤梅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温塘镇,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李凤梅离家出走。7月6日,李凤梅又到安徽省芜湖县陶辛镇,与周某结婚,不久李凤梅又再次离家出走。8月下旬,李凤梅又以婚嫁为由来到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自治乡赵某家,在前两次均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于8月31日与赵某结婚。同年9月2日,李凤梅趁外出购物之机逃离丽水,后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本是气男友,未料犯了罪
据李凤梅向公安的交代,她对男朋友感情非常深,没想到却被该男子抛弃。于是,李凤梅想到去公园自杀,没想到却遇到了老乡陈小姐(化名),陈小姐劝她不要想不开,还说要为她介绍男朋友。李凤梅为了气那位抛弃自己的男友,就经人介绍认识了周某并结婚。但是结婚后,李凤梅觉得周某不够好,就带着结婚时的一点彩礼走了。以后的婚姻,她都觉得不满意,就一次次出走,想找个好点的男人,没想到赵某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凤梅以婚嫁为名与他人登记结婚,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先后与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