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丽江女大学生杀人碎尸案,今日将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进行二审。在一审中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的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经济学生张超、她的男朋友谢宏及谢宏的朋友王光吕,均试图通过二审,改变自己极刑的命运。
2007年12月21日,丽江警方在丽江城郊的玉河中村找到了当地老板木鸿章的帕拉丁越野车,第二天,在玉龙县护城河一带发现了大量碎尸,分装在不同的袋子里——被残忍分尸的,正是这位在当地风光八面的木大老板。
调查中,丽江警方很快锁定了重大犯罪嫌疑对象——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经济系工商管理专业大二女生张超,另外还有她的男朋友谢宏以及谢宏的朋友王光吕。警方发现,年龄悬殊整整20岁的被害人木鸿章和张超之间,竟是情人关系。
公诉机关指控张超、谢宏、王光吕为实施抢劫而残忍杀害了被害人,三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和抢劫两项罪名。丽江中院一审认为,3被告人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支持,但故意杀人罪的定性不当。理由是:3被告人勒死被害人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杀害被害人而使用暴力,而是为了达到抢劫被害人财物的目的而实施了暴力。
今年6月19日,该案在丽江中院一审宣判:杀人女大学生张超及男友谢宏因犯抢劫罪被判死刑,帮凶陈光吕被判死缓。三被告当庭表示对判决不服,并很快提出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