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国芳,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里同乡高庄人,1977年9月出生,小学文化。2008年3月1日,因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犯罪,被开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0日,被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都市频道记者 朱凯 今报记者 周晓波
有钱时挥金如土,一年花掉近40万元,没钱时抢劫杀人,高国芳最终沦为死囚。是什么让一个人的生活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有道是“人之将死,其言亦善”,面对死亡,这个人生中大起大落的罪犯,又有何种感悟?
【案情回顾】
2008年2月的一天晚上,罪犯高国芳和郭娥林在开封县县城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往一个偏僻的乡村。车到一处乡间公路时,的姐向一名骑车的老汉问路走得对不对,老人说根本不对,建议女司机往回走。
眼看抢劫出租车的阴谋即将得逞,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高国芳和郭娥林跳下车,辱骂老人“多管闲事”,高国芳抽出尖刀连捅老人8刀。看到老人躺在血泊中,两名歹徒丢下出租车仓皇逃离。不久,高国芳及同伙郭娥林被开封警方抓获。
【临刑对话】
10月6日中午,开封市看守所。“这是意料中的事情,我早就料到这一天了。”坐在记者对面的高国芳,得知自己被处以极刑的判决后,显得非常平静。
记者:“听说你曾经挥金如土,后来为何走上了抢劫杀人之路?”
高国芳:“以前我手里有钱,啥也不干,兜里随时都有个三万两万的,那时候活得可得劲。”
记者:“这钱是哪儿来的?”
高国芳:“我哥的,他开有两个煤矿,钱一部分是我问他要的,一部分是我存下来的。我在他那里干了一段时间,跟他小舅子发生了矛盾,就不干了。他小舅子是会计,管钱,我每次问他要钱,他都是给我一点,连一万以上都不给。我跟我哥说,我哥也不帮我说话,我觉得没意思,就不干了。走时,我已经攒了10万多块钱,不过出去后很快就花完了。”
记者:“咋花得那么快?”
高国芳:“我今年31岁了,结了婚也有个闺女,不过我跟我老婆不和,她总是拿着钱不给我。后来我在外面认识了一个小妮,她还不到20岁,我们在郑州租了房子,那小妮整天要吃好的穿好的,你说能不花钱吗?后来,我骗我哥说我在外面做了点生意,缺钱,他又给了我20多万。不过,半年就花完了。”
记者:“抢劫杀人是咋回事?”
高国芳:“唉,不提了,后悔啊!我十七八岁就出来混了,曾和别人一起抢劫过,为此还坐了4年多的牢。从我哥那里出来一年时间吧,把我存的钱和我哥给我的钱都花完了,就在我着急时,一个朋友来找我,说要和我一起弄点钱。”
记者:“朋友?咋弄钱?”
高国芳:“这个人叫郭娥林,是打牌时通过我的一个朋友认识的。他没钱的时候我帮过他,后来变熟了,他找我说到开封去,那里情况他熟,准备抢个出租车,卖了弄点钱。”
记者:“那为啥会杀人?”
高国芳:“没想到当时快要得手了,却冒出来个管闲事的老头,当时我就想把他撂倒,没想到他会死。”
记者:“为啥后来没有抢出租车?”
高国芳:“那女的坐在地上哭,怪可怜的。再一点,老头满身是血躺在地上,我们心里也很慌,就没心思弄车了。害怕女的报警,就把她手机拿走了。但很快,我们还是被警察抓住了。”
记者:“从你开始在社会上混,就伴随着违法犯罪,你有了老婆女儿,还在外面鬼混,其间,就没想过回头吗?”
高国芳:“想过。在把我哥给的20多万块钱花光后,我知道那个小妮是弄我钱的,不可能跟我过一辈子,我想回家找我老婆,况且老婆还打电话跟我说,‘只要我人回去就行,哪怕是在家里做个小生意也行,只要一家人能在一起’。”“但是那么多钱都被我糟蹋光了,哪有脸回去啊?我本想自己挣点钱再回去,唉……”
记者:“挣钱的想法没错,可是要走正道啊。”
高国芳:“唉,到了今天,说啥都晚了。在牢里我想过了,人哪,这辈子最好别走错路,一旦开始错了到最后就不好改了,走错了路就跟那个吸大烟一样,真不容易改了,都上瘾了。你知不知道?我就是现在有机会出去,用不了两年肯定还会再犯事。怨谁啊?怨我自己不成材,不往正路上走。我确实后悔了,但我醒悟得太晚了。”
记者:“现在你最想干的是啥事?”
高国芳:“见俺妞一面。现在能让我见俺妞一面,就是死我也认了。哪怕是只看一眼,看一眼也行……”
记者:“还有啥想说的?”
高国芳:“没啥了,奉劝大家特别是年轻人,不要想着那些不出力能挣到钱的事儿,一旦沾上了,这辈子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