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9日,田建斌伙同杨利群、方小军(均已判刑)在杨家中商议到本区居民蔡高山家盗窃,如被发现就杀人灭口再找钱。次日凌晨2时许,3人潜入蔡家,对蔡高山及其妻子、儿子采取按、压、捂嘴、捆绑、斧头击打头部等手段致3人失去反抗后,抢劫人民币7万余元以及部分物品后逃离现场。当日上午8时许,蔡高山及其儿子被发现已死亡;蔡高山妻子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脱险。
案发后,主犯田建斌一直在逃,今年3月22日,白银刑警远赴河北将田建斌抓获。近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建斌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决定判处其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