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相信冯小刚代言的广告,业主张先生购买了“月亮河城堡”的房子,认为房子质量不如广告宣传的好,于是起诉冯小刚,索赔8万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认定冯小刚作为代言人不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驳回诉求。
2006年,冯小刚成为北京凯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月亮河城堡”项目的代言人。张先生看到了视频广告和宣传资料,里面说房子质量很好,档次很高。冯小刚在广告中说,“月亮河城堡,成功者的选择”,“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您,您看到的都是真实的”。
张先生说,2006年8月,他购买了“月亮河城堡”的一套复式房屋,花了160多万元。入住后发现,房子质量根本不像宣传的那么好,卫生间漏水,且泛味严重,房间经常臭气难闻。
张先生找到开发商,但维修了十多次都没彻底修好。张先生说:“我出于对冯小刚的信任才买房子,然而他对自己代言的广告没进行必要审查,造成虚假宣传。”
庭审中,冯小刚的代理人说,在代言前,冯小刚对“月亮河城堡”的房子进行了审查,认为广告内容属实,因此没有责任。房子有质量问题,张先生应该去找开发商。
法院认为,张先生所看到冯小刚的视频资料属于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及相关法律后果应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负责。冯小刚只是该广告的表演者,不对此事负责。冯小刚的代言行为并不违法,也没有主观过错,不能因为表演行为对广告受众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