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每迟到一次,就罚款1元或5元,罚来的钱充当班费,这是泉州第十五中学高三年段两个班级的一条不成文规定,至于依据,用一位班主任的话说是“班级公约”。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获悉此事后,昨日已随即督促叫停该条“班规”,并责令校方将钱如数退还。
【学生抱怨】
总要为迟到“埋单”
被曝“乱收费”的班级,是泉州第十五中学高三4班和5班。
在5班读书的吴同学说,他们班的班级公约规定,迟到一次罚1元。光这个学期,他已经被罚了七八十元。“我家离学校较远,骑自行车要20多分钟。”小吴认为,有时候迟到个一两分钟,也要被罚1元,真有些想不通。据小吴讲,这条不成文的班级公约,早在今年春节后,即高二下学期就开始了。
高三4班几位同学反映,他们班级罚得更厉害,以前是迟到一次罚2元,后来变成了5元。一年下来,罚个几百元,也是件正常的事情了。
“我交的都是零花钱,罚得多了,我也不好意思问父母要。”另一名吴姓同学说,自己经济还没有独立,总不能总为迟到琢磨钱的事吧!
【老师解释】
罚款是班委会定的
“学生自主管理很重要。”5班班主任黄老师告诉记者,读高三的学生接近成年人,应学会自主管理。但这个班迟到现象一直很严重,学校对考勤又特别重视,高二时,班委特意开了个会,规定每迟到一次罚款1元。
“有那班级公约后,迟到现象没以前那么多了。”5班班长吴同学说,罚的钱都是由班里生活委员管理,罚谁的,都有登记在册,充作班费,譬如买扫把、班级活动费等。
“因为是班级公约,这件事就没跟学校反映。”4班的班主任也姓黄,她说以前罚2元,现在罚5元,也是班委定的。“其实,我们也不希望学生被罚,实在是拿不出好的管理办法。”
【鲤城教育局】
罚款不妥立即叫停
“迟到罚款的做法肯定不对。”鲤城区教育局德育股负责人吴家戍,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已经敦促第十五中立即停止该项“班级公约”,把钱如数退还。他认为,让学生学会自主管理,校方也应从正确的教育方式引导学生。
对此,第十五中校长陈溪林回应,校方坚决反对以罚款教育学生,他同时称此前并不知情。
陈溪林说,第十五中学属三级达标校,学生成分复杂。学习上,高三4班、5班的学生总体落后其他班级,因此两班班主任都很着急,在考勤方面管得比较严厉,但这次两班班主任操作上有错,不应以这种方法处理班级考勤。
●快刀短评 黄梅佬
莫好心办了坏事
按十五中这两位班主任的解释,“迟到就罚款”,是为了从严管理。但他们考虑了后果没有?
其一,“只有法律授权的行政机构可能有罚款权”,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道理。现实中,如此没来由的“班规”,还包括诸如“做错作业罚款”等,首先从程序上就是错的。其二,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迟到的学生,整天琢磨罚款,对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这也难怪会有备受煎熬的学生质疑:除了迟到就罚款,难道就没有其他的教育方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