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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80后公证处立遗嘱 称地震后重新看待生命

发布日期: 2008-11-20  //www.110.com  

  今年27岁的王艳是四川广元市人,结婚不到一年。她家因地震房屋损毁严重,父母至今还住在板房中。昨日下午,王艳来到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办理了一份特殊的公证——遗嘱。她说要在有生之年给自己的财产一个归属,以免自己百年之后,亲属发生纠纷。据了解,在汶川大地震之后,像王艳这种80后立遗嘱的年轻人为数不少,蜀都公证处的数据显示,震后至今就受理了80后遗嘱公证近30起,而去年只受理了11起。

  新婚80后公证处立遗嘱

  王艳大学毕业后留在成都工作,父母曾出资40多万元给她买了一套房子,今年年初她结婚后,住在丈夫家中。王艳在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时说,如果她先于父母离开,要把这套房子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她的那一部分都留给父母。27岁的王艳身体不错,还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为什么这么年轻就想到立遗嘱呢?

  王艳告诉记者,经历了5·12地震之后,她突然意识到生命比自己想象中脆弱得多,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充满了不确定性。在自己神志清醒,有能力处理财产分配问题的时候,就应该提前处理好,也算是给自己和家人一个交代。还可以避免万一哪天遭遇不幸,亲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在王艳的观念里,婚前财产是父母辛苦攒钱买给自己的,理应属于父母。而自己婚后的房产或是其他财产,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留给父母,也是合情合理的。父母把自己养大本就不容易,自己有能力了,就应该担负起抚养老人的责任。如有万一,遗产也能给老人晚年生活一定保障。

  震后猛增继承人多是父母

  几天前,一位名叫赵强的小伙子也到蜀都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今年25岁的赵强还没结婚,名下有一套140多平方米的住房、一辆轿车及车库。赵强在遗嘱中写道:“如果我离开了,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父母。”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赵强的电话,他说他曾经不能接受80后立遗嘱,但5·12让自己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有太多的意外,应该在有能力的时候,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据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自从5·12地震之后,不少的80后开始有了做遗嘱公证的想法。2007年全年,蜀都公证处仅受理了11起80后遗嘱公证,而自5·12到现在,才半年就受理了近30起80后的遗嘱公证,内容几乎都是把自己的财产留给父母,而且来自地震灾区的人数比例较大。据公证员说,这样的数据说明,经历灾难的80后,开始对生活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和更周密的考虑。

  专家:是正常的社会现象

  据四川省社会学会会长陈昌文介绍,80后立遗嘱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年轻人立遗嘱在西方国家相当普遍,这也是中国年轻人受全球化影响的结果。最重要的原因,则是5·12地震后,很多人都觉得生命脆弱,希望有完整处理自己私人财产的权利,立遗嘱就是最好的方式。因为80后的财产大都是父母给予的,所以80后觉得把遗产留给父母是最好的结果。(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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