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购物时,镇江人何某摔倒在湿滑的地砖上,并导致了七级伤残。近日在法院支持下,他得到了超市8万余元的赔款。
事发当日,何某来到镇江某超市购买商品,由于超市地砖很滑,何某自身又患有严重高血压,在购物时不慎滑倒,后仅住院治疗就花去医疗费35649元,并被鉴定为七级伤残。随后,何某以超市地砖滑且无任何提示与防护措施为理由,就医疗费、护理费等与超市进行交涉,但超市以何某自身患有疾病为由拒绝赔偿。于是何某只好向法院起诉。
审理后,法庭认为,在何某摔伤事件中,超市的确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应该负有60%的责任。同时,何某明知自己患有疾病,本应注意安全,却疏忽大意,所以本人也应承担40%的责任。最后,超市赔偿了何某医疗、护理等费用共计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