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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掐死女友判死缓 跪求女友父母宽恕

发布日期: 2008-11-26  //www.110.com  

  恋爱4年的女友突然说分手,并称已怀上他人的孩子,张某一怒之下,将女友掐死。庭审时,张某曾两次向女友父母下跪,请求宽恕。昨日,市五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某今年30岁,贵州凯里人,曾是一所小学的副校长,案发前是一名中学语文教师。2003年11月,张某在电话聊吧里,认识了年仅17岁的凯里女孩小梅(化名)。次年8月,两人确立恋爱关系。

  2005年底,小梅到重庆上班。两地分隔,虽然见面时间少了,但一直书信、电话不断,很甜蜜。而且每次学校放寒暑假,张某都会到重庆探望女友。

  今年7月31日,张某到重庆看女友时,小梅却提出分手,并说自己已怀上别人的孩子。当晚,两人在渝中区中山支路某酒店开房,并激烈争吵。张某非常激动,将小梅掐死。次日凌晨,张某被民警捉获。

   该案庭审时,张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此案中女方有一定过错,事发后,张某曾对其实施人工呼吸施救,并不是成心要杀害女友,故该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

  但市检察院五分院的检察官反驳:案发时张某已恼羞成怒,其故意杀人的动机十分明显。此前,女方家属提出15万元的民事赔偿。昨日,法院认定了1.4万元。目前,张某已赔偿了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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