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长期居住杭州市的本市参保人员在杭州市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到杭州市医疗保险局服务大厅办理报销。同样,长期居住在本市的杭州市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本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报销。
本市医保参保人员在杭州市长期居住的,只要先到本市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就医关系转到杭州市的手续,然后在杭州市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凭本人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及相关病史资料、医疗费用收据就近在杭州市医疗保险局服务大厅(杭州市中河中路248号)办理报销。杭州市参保人员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同样也可以在杭州市医疗保险局办理在本市就医的有关手续后,凭杭州市社会保障卡及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史资料和医疗费用收据,到本市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康定路805号)服务大厅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