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法院判决两岁的小辉(化名)跟随妈妈生活,爸爸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直至小辉长大成人。4年过去了,爸爸没有给过一次扶养费。昨日,6岁的小辉将生父告到了雁塔区人民法院。
2002年,25岁的孙燕英与雁塔区裴家埪村的何某登记结婚,当年11月儿子小辉出生了。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和,2004年年底,雁塔区法院判决二人离婚。由于何某坚持不要孩子,法院判决小辉随孙燕英生活,何某每月支付小辉500元抚养费,直至小辉18岁。
离婚后为了养活儿子,孙燕英开始在外面做些小生意,蔬菜、水果、小文具都卖过,收入却很有限。而这期间,孙燕英多次向何某索要儿子的抚养费,何某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恶语相加,甚至多次要动粗。今年9月,在好心人的帮助下6岁的小辉上小学了,家里的开销也随之增大,然而就在这时候,孙燕英也“失业”了,母子俩陷入了困境,吃饭都成了问题。想想4年来前夫对儿子不管不问,一分钱也没出过,昨日下午,孙燕英再次走进了雁塔区人民法院,以儿子的名义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