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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涉侵权使用美国图片遭跨洋索赔50万

发布日期: 2008-12-12  //www.110.com  

  在楼书中使用了一张网上下载的图片,被索赔50万元。连日来,武汉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公司及广告设计公司,先后收到一家来自美国的图像公司律师函,起诉他们擅自在楼书、平面广告、宣传册中使用该公司的图片,要求按每张图片2000元的价格支付费用,并提出最高50万元的赔偿。

  不久前,美国某创意图像公司发现武汉多家房地产公司使用该公司的版权图片,并没有向他们购买图片使用权。于是以发《律师函》的形式要求这些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图册,赔付损失,公开登报道歉消除影响。

  被诉的开发公司认为,自己对侵权行为和侵权事实毫不知情,即使自己的广告侵权,相关责任也应由负责设计的代理公司及广告公司承担。而代理公司和广告公司则认为,根据他们与甲方的合作协议,该公司对广告是否侵权等一系列法律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据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静雯分析,这家美国创意图像公司在网上公布的图像库每张图片均注明知识产权所有,并明确如果侵权将提出最高达50万元人民币的法定赔偿。因此,武汉这些房地产公司、代理公司及广告设计公司的侵权行为已成事实,在诉讼中处于极为被动和不利的局面。

  “现在,一些图像公司在全国各大城市雇用了很多临时工,专门在闹市、展会、楼盘销售现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收集印刷品,只要发现有侵权的图像,马上报告总部,进入诉讼程序。”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几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意义非常大,给武汉房地产市场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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