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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司机撞倒行人拖行1800米致其死亡获刑9年

发布日期: 2008-12-17  //www.110.com  

  今年38岁的肇事司机卓家宇,在去年“六一”儿童节酒后驾车,撞倒行人在主干道上后将受害者拖行1800米,致对方当场身亡。他的罪行让三位未成年的孩子,在节日里永远失去了父亲。

  “指控全部都对,我认罪。”昨日九龙坡法院对这起性质异常恶劣的交通肇事案进行审理,卓家宇当庭忏悔,最后法庭判决他有期徒刑九年。

  车轮下有人喊救命

  他却狠踩油门逃跑

  检察院指控称,长寿云台人卓家宇,在去年6月1日晚11时许,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渝F36655的农用车,经过高新区二郎立交桥下时,将行人徐某撞倒。

  他被捉获后曾向交警交待,“妻子去年超生了第二胎,家里经济困难,撞人后害怕赔偿,看到四周没有人才逃跑的。”而徐某当时被卡在车下。

  据交警高新区支队调查,司机邱某看见车下有个人,还在喊“救命”,但农用车开得很快,而且歪歪扭扭的。邱某还说,自己驾车追赶,没追上,快到兰花汽车城路段时,有一辆私家车也来追赶。

  撞断行道树才停车

  第一反应弃车逃跑

  卓家宇沿着石新路狂奔,在凤鸣山弯道处冲上了人行道,撞倒两棵碗口粗的行道树后才停下来。卓家宇的第一反应是:弃车逃跑。

  当交警沿着血迹追到现场时,徐某仍然被卡在车身下,早已气绝身亡,浑身皮肤都被严重擦烂。

  徐某51岁,家住四川武胜县,十年前便和妻子一起来到重庆打工。家里的三个小孩都还未成年,靠他在外打工挣学费。

  交警认定,卓家宇负事故全部责任。

  “性质恶劣,实属罕见。”交警高新区支队支队长杨克武也被震怒了,亲自带队确定抓捕方案。今年4月22日,卓家宇落网。

  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获刑9年赔偿40万

  在庭审中,卓家宇对指控事实全部认罪。九龙坡法院审理后认为,卓家宇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后逃逸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处罚。

  考虑到卓家宇是初犯、偶犯,而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判其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40万元,并于今年底前付清。得知一审判决后,卓家宇未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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