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的一次不幸遭遇,让家住大良的杨先生一直无法忘记,杨先生在2005年11月7日,被一伙人在街头痛殴,之后去顺德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居然被诊断为“皮外伤”,当年的12月23日,顺德第一人民医院再次做出诊断,杨先生胸部多处骨折。昨天,杨先生正式找到律师,准备起诉第一人民医院。
重殴被诊断为“皮外伤”
据杨先生介绍,他所经营的士多旁边的摩托车修理铺老板,不注意卫生,他们产生了矛盾。2005年11月7日晚上9时30分,杨先生骑单车准备回家,摩托车店的老板突然纠集6~10人,开着摩托把杨先生撞倒在街头,之后就是一顿痛殴。
被痛殴一顿后,杨先生马上去顺德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当时的诊断结果是“胸部正常,心肺正常,胸部未见骨折”,“医生告诉我,只是皮外伤,没有什么的。”
警方进行简单调解
“当时我觉得奇怪,胸部一直很痛。”数日后,大良云桂派出所主持调解,杨先生出示了医院的验伤证明,“警察看见后,就说是一般的治安民事案件,主要以调解为主。”
“调解的过程很不顺利,由于我的验伤报告很轻微,打人者就有恃无恐。最后以一般治安纠纷了事。”杨先生说。
再次复查多处骨折
后来,杨先生的胸部疼痛一直没有缓解。1个月后,杨先生再次去第一人民医院复查,被诊断为多处骨折。杨先生马上拿第二次诊断求助顺德警方,但施暴者已离开顺德。
医院答复“肠气多难检验”
对于杨先生的起诉,顺德第一人民医院的回应为:“当时杨先生肠气过多,比较难检验。而且我们在11月8日检查后,就马上要求杨先生在合适的时间,再次做复查,很多时候患者是必须检查几次才能确诊的。”针对第一人民医院的回应,记者再次看了杨先生2005年11月8日的检验单,发现上面果然写着“肠气较多,必要时复查”。
律师:验伤结果十分重要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苏用和表示“医院当时的检查结果是十分重要的,如果真是皮外伤,那确实是一般治安案件。但如果出现多处骨折,起码也是轻伤,就涉嫌刑事案件了。两种验伤,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杨先生的起诉是可以理解的,但一定要有文件证明。另外,因为出现了新的验伤报告,顺德警方也应重新侦查,还杨先生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