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开着摩托车载小舅子去批发橘子,结果,车子失控,小舅子左腿致残。原本和睦的两家人最后因为这场车祸对簿公堂,小舅子要求姐夫赔偿各种费用近10万元。
姐夫载小舅子发生车祸
小舅子姓陈,余姚人,姐夫姓翁,衢州人,原本两家人和和气气,关系挺好。2008年3月11日,陈某打电话给姐夫翁某,说打算去慈溪批发点橘子到余姚三七市卖卖,赚点差价。翁某一听,觉得这生意可以做,正好自己有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可以装货跑跑运输。
于是由翁某开车,两人便一起去慈溪批发市场买橘子,到了批发市场,橘子已经卖光了,于是两人便商量,去周巷批发橘子。不料正三轮摩托车车况不好,车子行驶到半路的时候,因为前后轮的轮轴受损,摩托车突然失去控制,发生了事故,乘坐在车上的陈某一下子被甩到车外,左腿严重受伤。
小舅子索赔近10万元
随后,陈某住院进行治疗,医药费前后花了近3万元,左腿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这场车祸是姐夫翁某开车导致的,陈某住院期间,翁某也筹了13600元钱给陈某治疗用。但是,两家人都不富裕,光是医疗费就已经让两家人捉襟见肘了。
但是,陈某因左腿致残,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长时间的治疗休息,家里入不敷出,希望姐夫能承担一些费用。两家人也曾就医药费等问题进行协商,但是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最终对簿公堂。
12月16日上午,余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舅子陈某状告姐夫翁某,要求赔偿他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各类损失共计近10万元。
案件择日宣判
两家人对簿公堂实属无奈,在法庭上也是各倒苦水。
姐夫翁某说,当时也是因为大家要一起做生意,才会出车祸,本来两家关系也很好,自己愿意承担小舅子所花的医疗费,之前也已经承担了部分医疗费。但是其它损失自己是无力承担的。
小舅子陈某也表达了自己“迫不得已”的心情,要是自己经济条件好,也不会为这个事情闹上法庭。陈某说大家本来就是亲戚,关系的确不错,上法庭本来就是出于无奈,自己家庭本来就困难,现在因为左腿致残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仅仅赔偿医药费,不能够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
鉴于双方特殊的关系,法官在开庭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是因为双方对于赔偿金额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此,法官表示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