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的吴廷东近10年内杀害10名无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依法判处吴廷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吴廷东原为四川省内江市艾林公司职工,在四川家有妻儿。1998年,被告与唐某在拉萨认识后同居,1999年9月,被告来到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租房居住,随后唐某也带着她的女儿来到观澜,两人因钱财、感情等琐事经常争吵。同年10月一天,被告用斧头砍向唐的颈部致其当场死亡。次
日,被告又将唐某的女儿骗回到出租屋内,用同样的手段将其杀害。
2000年3月,被告以租车拉货为名,租用许司机的人货车,途中,被告用钢管将许击昏之后,掠走其身上财物,将被捆绑的许扔进水库致其死亡。
2001年2月20日,被告又以拉货为由租用董某的车,途中用钢丝将董勒死,并抛尸东莞。13天之后,又一吴姓的人货车司机遭遇了相同的命运。
2001年10月一天,被告对又一同居女子赵某下了毒手,同居女子的妹妹也未能幸免。被告在杀害一名摩托车运输户后,把尸体藏在出租屋内卫生间里,与被告同居的女子赵某下班回来有所发觉,被告为杀人灭口,用布条勒死赵某后,又将赵某的妹妹骗至出租屋内杀害。
2001年1月,被告受雇于四川省宜宾市原政协常委、雅风集团公司董事长邬桂华,将宜宾市建筑机械厂副厂长卢某某杀害。
2002年,被告受雇于四川省内江市云河建筑公司老板李某某,将“目标”刘某骗到深圳观澜一旅馆将其杀害。
2003年6月底,被告在四川内江市艾林公司一宿舍内将老同事邓某杀害。2003年7月1日,邓尸被群众发现报案,次日吴廷东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廷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