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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公交车上行窃露馅后捅伤乘客获刑10年

发布日期: 2008-12-25  //www.110.com  

   通讯员李鸿光报道 小偷在公交车上行窃被发现,竟拽下两名乘客一顿暴打,还用刀捅伤乘客。昨天,静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持刀伤人的李青林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4月11日下午,从江西贵溪来沪的无业人员李青林与绰号“老安徽”等盗窃团伙成员,在淞安线公交车上伺机作案。当“老安徽”伸手欲窃取乘客王某挂在腰间的手机时,被王某发现。王某瞪了“老安徽”两眼,然后侧过身子转向别处。“老安徽”等人顿时恼羞成怒,趁公交车靠站之际,一拥而上将王某及其家人推下车拳打脚踢。李青林又摸出一把弹簧刀,捅向王某和其儿子,然后逃之夭夭。经鉴定,王某手部骨折、右臀部被割伤,构成轻伤,其子腿部裂伤,构成轻微伤。今年7月,李青林被警方抓捕归案。

  法院认为,李青林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失风后,为报复和抗拒抓捕使用暴力致人轻伤,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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