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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参加促销活动抽中彩电后兑奖遭拒

发布日期: 2008-12-26  //www.110.com  

  24日下午6时许,家住大坪的陈平曾一度感到“天上掉馅饼”:过路看热闹的他竟意外地被一搞促销的公司告知,他中了一台34英寸的液晶电视。不过惊喜只持续了一分多钟,当陈平兴冲冲赶到后台领奖时被告知:公司根本没有设置该奖,“是搞起耍的”。认为受骗,陈平找到活动主办方重庆伊莲摄影有限公司理论,还闹到了大坪派出所。经协商,最后商定由该公司“自作主张”的主持人私自赔偿1000元给陈平,不过直到昨日,陈还是没有收到对方欠下的900元。

  惊喜

  路边看热闹意外中大奖

  24日下午6时许,陈平去解放碑过平安夜,在路过大坪正街8号伊莲摄影公司门前时看到公司在搞有奖促销活动,听主持人说大奖是一台34英寸的液晶电视,而且现场观众都可能是幸运者后,陈平驻足看热闹。几分钟后,主持人从人群中请上一位姑娘作为大奖抽奖嘉宾,抽出的号码是043号,女嘉宾就按观众站列的顺序点数,陈平恰好是第43个观众。在正确回答主持人提出的一个问题后,陈平成为当天活动唯一的大奖获得者,这让他欣喜若狂。

  愤怒

  领奖时被告知“搞起耍的”

  陈平随后被邀请到后台领奖,大约一分钟后,主持人面带愧色跑过来说了一句让他极度愤怒的话:公司根本就没有设置以电视作为奖品的大奖,“是搞起耍的”。陈平当即认为该公司涉嫌欺诈,坚持要兑现奖品。

  僵持了大约一个小时,伊莲摄影公司财务室给陈平出具了一份电脑打印的“中奖证明”,主要内容为陈平中了一台34英寸液晶电视奖品,约定2009年2月20日活动结束后到公司领取。

  协商 主持人赔100元欠900元

  由于该公司坚持不在中奖证明上盖章,陈平认为这份证明没有法律效力,于是拒绝了该公司的提议。该公司随即报警,陈平被大坪派出所民警请到所里调解,他提出电视折价3000元的赔偿要求。公司有关负责人向民警称,他们没有设置电视大奖,是担任主持人的公司员工王某自作主张在台上乱说的,责任应由其承担。经过调解,王某答应个人赔偿陈平1000元,在支付现金100元后,王某出具了一张900元的欠条,并约定于昨日前在大坪派出所内还清。

  陈平认为王某应是职务行为,公司也有责任,虽然王某承担了1000元,余下的应由该公司支付。昨日上午,陈平再次来到该公司,要求在出具的证明上盖章,被拒。大坪派出所民警再次出警进行了调解,并对陈平再次找该公司索赔的行为进行了劝阻,因为他和王某此前已达成了赔偿协议。

  结果

  当事人按约定未收到欠款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为陈平抽中大奖的嘉宾陈小姐,她证实确有其事。伊莲摄影公司市场拓展部谭经理则称,发生在陈平身上的中大奖事件是王某的个人行为,公司将开会研究对其的处理意见,不过谭矢口否认公司开具过中奖证明,只承认公司管理有疏漏。由于王某没有上班,手机也停机,记者昨日未能向其求证。据悉,直到昨晚记者发稿时,陈仍未收到王某欠下的900元。

  说法

  商家承诺不兑现构成欺骗

  对此,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认为,陈平和王某在已达成赔偿协议后再去找公司索赔,理由确实不充分。不过邓律师提醒,最近临近春节,商家抽奖活动较为频繁,单位搞有奖促销活动,不能乱承诺奖品而不兑现,否则就构成虚假宣传。渝中区消委相关人士则表示,该公司做法欠妥,虽然此事是员工“个人”行为,并承担了责任,但他的言行代表的是公司,应该兑现承诺。商家的承诺不兑现,就构成对顾客的欺骗,工商部门可以视情况予以处理,顾客还可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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