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眼赌徒周站玉借高利贷谋求翻本未果,当“债主”上门索债时周站玉竟将其枪杀。随后周站玉畏罪从15楼跳下竟奇迹生还,后因涉嫌犯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罪在轮椅上受审。一审被判死刑后,周站玉提起上诉。12月25日,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上诉案。鉴于案情重大,法庭宣布经合议庭评议并由审委会讨论后定期宣判。
2007年9月,48岁的兰州市民周站玉沉溺于赌场不能自拔,甚至不惜以每天10%的利息借了9.7万元高利贷企图翻本,并发誓3天就能连本带利如数向债主吉某还钱。然而,不到3天,近10万赌资再次输得精光。面对债主吉某三番五次到母亲家中催账和恐吓,周站玉将两年前从街头一陌生人手里花2800元买的一把仿“六四”式手枪带在身上以备不测。11月10日中午,吉某等人再次来到周站玉母亲家中要债。被逼无奈,周站玉只好将吉某领到自己的租住屋内准备以家当抵债。但吉某对此根本不屑,坚持要周在3天时间内归还现金,并打电话叫人要来看住周某。一闪念间,周站玉生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念头。就在吉某拔腿迈出门槛的一瞬间,周掏出手枪朝吉某后脑开枪,吉某应声倒地。后周站玉欲举枪自杀,但因子弹卡壳未能如愿,后来他攀上黄河北一幢大厦的15楼,瞥见一扇打开的窗户时,绝望的周站玉竟翻身跃下。孰料,自杀再次未能“如愿”,周站玉被人送往医院经抢救后奇迹生还,而急救医生发现其身藏手枪后立即报警。
当周站玉涉嫌犯罪被押上法庭时,他只能坐在轮椅上受审。2008年11月5日,兰州中院审理该案后,以周站玉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向吉某家属赔偿经济损失6万余元。周站玉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吉某向我逼债把我逼急了,还恐吓我家人我才出此下策。”仍旧坐轮椅出庭受审的周站玉在二审法庭上一再强调。周站玉的辩护律师也提出,受害人吉某对引发本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经过质证、辩论程序,法庭综合评议后认定,周站玉辩称自己曾多次受到吉某骚扰及吉某有过错,但无证据能够证明,因此不予认定,周站玉不能正确处理债务纠纷,持枪杀人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终,法庭宣布,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提交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