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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售票员为一元钱车费咬伤男乘客

发布日期: 2009-01-17  //www.110.com  

1月16日讯因为1元钱的车费,38路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和乘客发生争执,售票员竟然将乘客的手指咬伤。

 

15日上午10时,记者在金雀山派出所门前见到了受伤的刘先生。记者看到,刘先生右手无名指已肿胀起来,指甲盖处已变得血肉模糊,无名指上还有鲜血流出,刘先生站的地面附近也有一些血迹。在不远处的38路公交车上,记者发现,公交车中间的过道上也有不少血迹。

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天早晨7:40左右,他在河东区重沟中学附近乘坐上一辆38路公交车,要在兰山区西城新贵站下车,并购买了3元的车票。很快公交车驶上沂河大桥,车上的售票员开始查票,发现他购买了3元的车票,售票员不愿意,并责令他再交1元的车票。

 

刘先生称,平时乘车就是3块钱,因为这1块钱的车费问题他和售票员发生了争执,并相互推搡。可让他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在推搡过程中,他右手不小心插进售票员的嘴里,售票员竟然一口将他的手咬住,感觉到一阵疼痛后,他使劲将手拿出,可是自己的无名指已经被咬破,而且开始出血。

 

对于为何咬人,售票员小王也有自己的说法,她告诉记者,因为乘客骂人,并动手打她,她才动嘴咬人,而且她自己也被打出了鼻血,至于收取4块钱的车费,她是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

 

刘先生随后到医院进行治疗,医生诊断发现,他的无名指的指甲盖已经被咬掉,医生对他手上的伤口进行了清理,并缝合了六针。刘先生已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据临沂市客运管理办公室违章处理科杨先生介绍,从河东区重沟中学到兰山区西城新贵有20余公里路程,不足30公里,票价为3元。

 

记者今天了解到,目前双方已协调解决好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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