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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后驾公务车撞人续:死者家属领34万赔偿金

发布日期: 2009-01-19  //www.110.com  

  玉溪市澄江县林业局工作人员黄利雄酒后驾驶公务车撞死人一事,在云南省和玉溪市等领导的督促下,昨日,家属领到34万元赔偿金并火化了死者遗体,澄江县林业局相关领导被作免职处理。

  玉溪市澄江县林业局工作人员黄利雄,酒后驾驶公务车撞死人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云南省林业厅、玉溪市林业局和澄江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16日,云南省和玉溪市等林业部门组成的督察组到澄江,要求尽快妥善处理此事。

  澄江县林业局的熊林局长说,16日,经上级领导做工作,他们充分认识到错误,连夜找来死者家属,与他们协商后达成34万元的赔偿协议,先由林业局垫付,法院判决后,按照责任大小由黄利雄、徐国栋和林业局共同赔偿。同时,县纪委作出免除徐国栋副书记职务的处理决定。次日,他们召开职工大会,通报了处理意见,要求职工以此事为教训,认真做好工作。

  徐国栋说,事故发生后,他很内疚,他拿出6万元准备赔偿家属。经过协商,16日,林业局、黄利雄和死者徐书任的家属在赔偿协议书上签了字,家属领到了34万元的赔偿金。死者徐书任的岳父童先生说,他很满意这个处理结果,他们会尽快处理死者后事。昨日,在澄江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死者家属到玉溪市殡仪馆火化了死者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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