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林14岁(案发时)的儿子由于在就读的学校后空翻跳水,摔成了高位截瘫,学校方面主动履行判决,支付了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款项。前日下午,从弥勒文武学校负责人手中拿到儿子42万残疾赔偿时,王建林脸上的欣慰一闪而逝,巨大的悲哀立即又将他淹没了,“孩子这一生算是全完了,我们也不知道他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后空翻跳水
导致高位截瘫
为了表现自己的“能耐”,弥勒文武学校14岁的学生王超,在水深只有1米的洗衣池一个后空翻砸进水中。这一翻的结果是:头骨砸裂,最终导致高位截瘫……
开远市少年王超从小好动,2006年,家人决定送他去上云南省最大的文武学校弥勒文武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弥勒文武学校)就读。来到这个学校后,王超读书、练武,过得非常充实。但是,仅仅一年多之后,他不但无法再继续读书、练武,还变成了一个每时每刻都需要护理的高位截瘫患者。
弥勒文武学校目前有2300多名学生,系“全国民办高校百强”学校。除了专门的游泳池,学校里还有一个洗漱池,水深在80公分至1米,平时供学生们洗衣或洗漱之用。几名老师和学生均向记者证实,校方几年前就制定过专门的管理规定,不允许在里面游泳,更不允许跳水。而且,校方多次专门就此进行强调和宣传,同学们对这些规定都是清楚的。2007年6月20日,当时正在该校上初二的王超似乎忘记了这些明文规定。他进学校后学到了一些武术的基本动作,经常在一些不同的场合跃跃欲试地进行表现。这次,他在众多同学的注视之下,脱掉外衣,从该水池旁边倒空翻跳到了水中。那里的水深还不到一米,头部向下的他发出一声痛苦的惊叫,与此同时,池中的水变为了血红……这其实已经是王超第二次这样从相同的位置后空翻了,第一次安然无恙,而这次却是头皮被撕开一大块,头盖骨错了位,脊椎骨折,落下了截瘫的终身残疾。经鉴定,王超已经达到一级伤残,彻底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终身护理。
索赔117万元
判决赔偿44万元
这起意外受伤事故发生后,弥勒文武学校派出师生,日夜守护王超。同时,组织全校学生为他捐款,短时间内就捐了2.1万元送到了医院。学校也垫付了2万元的医疗费。
面对独子的意外致残,王超的家人悲痛欲绝,无法接受。 “我好端端的一个孩子,送到你们学校,现在却成了一个废人!”学校方面也感到惋惜,该校校长张立彪介绍,虽然王超不是在教学活动中受伤,但因为他是学校的学生,事发后学校表示愿意付给其10万元,作为人道主义补偿。然而,王超的家长认为10万元太少,向学校提出了117万元的索赔。
一审法院认为,王超无视学校在洗衣池严禁跳水的管理规定,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主要责任,即60%的责任。学校方面,实行的是对学生全封闭管理,也没能尽到看护责任。因此,判学校赔偿其29万元的损失。之后,双方都不服,经过红河州中院终审,认定了学校负有主要责任,需赔偿受伤学生王超各种费用44万元。除已付款项,还需赔付42万元。
“我们依然坚持认为在这个事故中,学校是没有责任的。”弥勒文武学校负责人称,“尽管如此,既然法院已经终审这样判决,出于办学的诚信和对于法律的尊重,我们还是愿意按照法律判决来积极地履行。”昨日,弥勒文武学校主动将42万元执行款交到了弥勒县人民法院,王超的父亲王建林在拿到执行款(包括支票和部分现金)后,流露出一丝欣慰。但是,在记者问及孩子的前途和命运时,他们还是无法避免地被忧伤和痛苦所击溃了,“孩子的这一生全完了,我们也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路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