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孙大庆的辩护律师面前摆放了两摞荣誉证书,鲜红的颜色惹人注目。“总共24本,都是孙大庆自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荣誉证书。他奋斗了一辈子,人到50犯了错,希望能够对他减轻处罚。”记者看到,这些荣誉包括优秀共产党员、先进职工、优秀个人和优秀工会干部等。而最近的一次是2006年1月北内集团给他颁发的“2005年度总公司先进职工”称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2005年,孙大庆伙同拆迁人员王二春将74万余元拆迁款揽入个人囊中。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2月,孙大庆在北内集团总公司行政管理部房管科担任科长期间,利用负责北内集团总公司所属的朝阳区农光里宿舍区“城中村”整治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北京先锋拆迁有限公司员工王二春,把孙大庆的3名亲属虚构成3个被拆迁人,将其列入拆迁名单,冒领拆迁费共计74.8万余元。对此,二人均表示认罪。
“当时有几个散户要求的补偿款较高,北内集团决定放弃产权,将这几户散户交给拆迁公司负责,由对方直接进行补偿。”孙大庆说,当初是王二春提出利用拆迁公司对散户的拆迁补偿来挣点钱,“他说多报几户没问题,手续你不用管,只要给我准备3户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就行。”孙大庆说,听王二春这么说,他最终没把握住自己。
孙大庆把妻子和妻子家人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给了王二春,之后,王二春拿着拆迁补偿协议让孙签字并按手印。于是,这伪造的三户被二人加进了单独拆迁的这些散户中。
“12月29日,王二春拿来三个存折,每个不到25万。我给了他一个存折,他又从剩下两个存折中各拿出5万,说要打点别人。”孙大庆表示,他从中获利大概有三十八、九万元。案发后,孙大庆已经退赔了20余万元赃款,但他称,由于家里困难,余下的钱他实在拿不出来。
对于谁提议虚构拆迁人以及各自拿了多少好处,王二春的说法和孙大庆完全不一致。王二春说,此事是孙提议的,答应事后给他好处。孙大庆向他提供相关材料后,自己让评估公司将这三户加入了评估报告。评估公司再根据拆迁公司测量的面积计算补偿款。“本来这些补偿应该是给北内的……”王二春说,此外他也只拿过一个存折。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