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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未征得同意处置死胎 家属索赔15万元

发布日期: 2009-02-19  //www.110.com  

  文/记者代希奎、周伟涵 实习生杨娜  图/记者庄小龙

  “这是我第一次怀孕,现在连孩子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医院就说已经处理掉了,我只想见孩子一面。”来自四川广安的打工妹谢宗琴躺在病床上,伤心欲绝。

  2月14日傍晚6时30分左右,她在东莞市塘厦镇华厦卫生站生产,医生表示孩子在生产过程中因为头太大难产而死。医生在没有征得谢宗琴夫妇的同意下,便将孩子作为死胎处理掉了。家属一怒之下向卫生站索赔15万元,目前双方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突发变故:胎死腹中保住大人

  吴寿云回忆,2月14日上午10时许,妻子的腹部开始疼痛,11时左右,他将妻子送进了塘厦镇人民医院。

  经检查,医生判断谢宗琴可能要临盆了。在同事的推荐下,他又将妻子转到了华厦卫生站,经检查后,院方称谢宗琴即将生产,并表示此时孕妇的情况没有问题。他缴纳了1000元押金后,妻子住进了这家医院。下午2时多,孕妇被推进了产房。

  吴寿云说,他当时在产房外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的降生。到下午3时多,医生告诉他,孩子可以生了,但直到6时20分左右,医生匆忙地跑出来告诉他,“孩子不行了,只能保大人了。”当时院方还临时起草了一份协议,让他签字,表示同意保住大人。万般无奈之下,吴寿云签了字。

  家属:索赔15万元

  对于婴儿的死亡,吴寿云怒斥医院未经他和家人同意,就擅自将死胎处理掉。

  吴寿云称,他们“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于是到卫生站讨说法,但院方表示孩子已经处理了,肯定没办法让他们再看了。并且称当时医生已经给谢宗琴看过孩子了。但谢宗琴坚称自己当时“很累,眼睛都睁不开”,并没有看见孩子,也没有人告诉她任何有关孩子的情况,在生下孩子后,她隐约听到了孩子微弱的呼吸声。

  吴寿云说,他们向卫生站索赔15万元,但是协商未果。卫生站曾经愿意赔偿3万元,但是吴寿云并未接受。

  主治医生:死胎放进了处理袋中

  随后,记者向负责为谢宗琴接生的主治医生李益安了解情况,李益安说,经过诊断,确认谢宗琴属于难产。她说:“孩子在谢宗琴体内已经死了。”因为大量出血,所以必须马上将已经死去的孩子取出来,后来她发现母体内孩子的头太大,难以取出来。

  李益安称当时谢不断出血,那种情况下,她只能做应急处理,“孩子取出来后,我还故意将孩子提高一点,让她能够看到孩子。”随后就将孩子放进“处理袋”中。但谢宗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当时太累,“并没有看到孩子”。

  至于之后孩子去了哪里?李益安开始时称是“刚好负责回收医疗垃圾的人来了,就顺便将孩子交给他们处理”。但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之下,李益安又改口说:“我匆匆将孩子放进处理袋中,就继续忙着为谢宗琴止血,之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但李益安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我也是情急,并没有想到给她(谢宗琴)的老公看,就把孩子放进处理袋中,并让他们带走了。”记者随后表明身份,欲就相关问题采访李益安时,她称自己临时有个手术要做,便跑进一间“医疗室”中。

  卫生站:拒绝回答问题

  于是,记者来到该医院办公室,该办公室一位李姓负责人表示“拒绝回答问题”。

  昨日下午5时左右,吴寿云致电记者称,东莞市卫生局来到华厦卫生站调查此事,并对当事人均做了笔录。

  吴寿云说,他向卫生局工作人员反映,该卫生站超范围经营,但是并未得到卫生局工作人员的正面回答,只是称会进行调查处理。

  专家意见

  家属有异议可做事故鉴定

  昨日,记者采访了广东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成员李映桃教授,她说,医生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对于出现任何紧急情况,都应该告诉当事人及其家属,并需要经过他们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后才能进行手术。“如果该医院只有妇科没有产科,就不具备接生的资格。”

  至于死胎的处置问题,李映桃表示,在二甲以上医院,一般医生会征求家属意见是否要做尸体解剖,查明胎儿死因,但这一过程在小医院很难实施,很少有人会做,因为做尸解的费用要上千元,一般人都不愿意做,即便是大医院,现在的尸解率也只有20%左右。但是从理论和程序上说,院方应该知会家属,让家属自己决定。

  如果家属对生产过程或者婴儿死因有异议,可以到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做专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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