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砸坏路边的自动取款机,欲盗窃其中现金未遂,却换来10年半的有期徒刑。前日,通州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被告董帅帅是一名“90后”。去年10月16日1时许,他在通州区台湖镇次渠大街中国农业银行通州区支行次渠分理处外的自动取款机棚内,用砖头和铁锹将自动取款机砸坏,欲窃取其内的现金,被路人发现后报警,当场被民警抓获。后经查实,当时该取款机内存有人民币21.09万元,经鉴定被砸毁的自动取款机价值人民币1.4万元。
董帅帅表示,他来京后找了一份装卸工的工作,每月才挣1000多元钱。“女朋友还与我分手了,我心情很压抑喝了很多酒,身上也没钱了,因天黑怕迷路,想弄点钱回单位,于是砸了取款机。”
通州法院认为,董帅帅行为构成盗窃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