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新学年的开始,年仅18岁的罗伟本应出现校园。但他却在去年的一次溜冰活动中被社会人员刺死,永久离开了亲人和朋友。前日上午,3名嫌犯受审,罗伟的父母索赔39万余元。
2008年3月14日晚,罗伟和几个同学来到天河区凤凰街溜冰,其同学陈某在溜冰场与社会人员“鸭德”(另案处理)因为身体接触发生矛盾和争执。随后,自觉吃亏的“鸭德”先后叫了被告人范某、徐某等8名“兄弟”追打陈某及其同学。
罗伟跑慢了一步,在渔沙坦菜市场被“鸭德”一伙人追上。几名匪徒用拖把、垃圾铲等物品进行围殴,混乱中,匪徒范某持刀捅中了罗伟大腿,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都逃离了现场。然而,被刺中的罗伟因失血过多死亡。
在前日的民事诉讼庭审中,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赔偿39万余元。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