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时20分,黄静起诉华硕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黄静庭审未现身,庭审中控辩双方相互否认证据。
起诉书显示,黄静认为华硕在媒体上发表的声明侵犯了其名誉权,因此起诉华硕,索赔100万元并让华硕赔礼道歉。
庭审中,黄静代理律师团张平律师提出了20个相关证据,华硕公司代理律师对这些证据几乎全部否认。随后,华硕公司代理律师向法官提交了22份的证据。黄静代理律师团张平律师当庭表示21份证据都与本案无关。
法院表示,要求双方准备书面质证文件,再审具体日期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