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1·21”特大交通肇事造成6死6伤案犯罪嫌疑人王卫斌,被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1月21日,张彦青驾驶两轮摩托车与王丰勤驾驶的桑塔纳轿车发生轻微事故。在协商处理事故时,双方当事人分别叫来朋友等十余人赶到现场。王卫斌醉酒后超速驾驶宝马车与王丰勤的桑塔纳轿车及现场正在协商处理事故人员相撞,当场致6死6伤。王卫斌肇事后逃逸。次日,王卫斌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预交赔偿款60万元。
2月5日,三门峡市检察院以王卫斌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批准逮捕;2月9日,三门峡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交由湖滨区检察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