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接到举报,某店面销售赃物金链,当警察赶往检查时,店主王某竟然手挥铁锤与警察对峙,进而追打警察。日前,海珠区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铁锤”店主有期徒刑九个月。
贪便宜收购赃物
王某是大塘一家金银首饰加工店的店主。2008年10月4日凌晨,王某描述说有一名男子打电话询问他是否收购钯金,他随后便在自家店里与该男子碰面。王某表示,该男子拿出一条带吊坠的钯金项链,神情有些紧张,要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也没有发票。虽然觉得项链来路不明,王某贪便宜,还是以530元的价格进行了收购。后来证实,这条项链正是前一天某女士被抢匪抢走的。
挥铁锤追打警察
时隔不久,海珠区公安分局官洲派出所警察李某、潘某接群众举报到王某店面检查。两人向王某出示了警察证,让王某交出收购的项链。在两名警察核实项链时,王某一边溜出档口,一边大叫:“假警察,帮我报警。”不仅如此,王某还拿起铁锤不停挥舞着追打警察。其中一名警察拔出手枪命令王某放下铁锤,王某也没有理会。直到巡逻警察到来,王某才被迫放下铁锤,被警察制服。
日前,海珠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判处以上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