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胎十月,一朝分娩,老公却又不在场。她多次打电话,才把老公“请来”。朱小姐将老公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1日,九龙坡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两口子离婚。
“结婚前还可以,我怀起娃儿,他对我感情就不行了。”26岁的朱小姐称,老公邓华(化名)是我市某重点中学老师。两人于2006年7月结婚,但是当自己生产前,邓华却没有陪在她的身边。就连自己分娩时,邓华也称有事不到医院来。
“我恳求了他好多次,他才来的。”朱小姐称,虽然邓华来了,不过自己“伤透了心”。小孩出生后,邓华对她和小孩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像陌生人一样,丝毫感觉不到亲情。邓华与她吵架的次数也与日俱增,甚至主动提出要离婚。
“我对他已经完全绝望死心了。”朱小姐称,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可言,要求离婚,并且由邓华来承担抚养小孩的费用。邓华表示同意离婚,小孩可以由朱小姐抚养,不过抚养费过高,只同意支付每月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且双方对小孩的抚养都没有异议和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一致,法院予以尊重。关于小孩的抚养费问题,根据被告的收入和目前的生活状况,法院主张小孩抚养费为每月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