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检察官面前的是一位英俊的年轻小伙,让人无法将他与犯罪分子联系在一起。但就是这个看起来阳光帅气的青年罗文汉(化名)主导了一起苏州市近年来罕见的男性网络组织卖淫案。近日,犯罪嫌疑人罗文汉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已被苏州平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年轻小伙子做“技师”初坠“风尘”
罗文汉出生在江西一个普通人家。中专毕业以后,罗文汉就去福建打工,一晃就是七年。眼看就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却发现自己过去挣钱太少,所存的那点积蓄远不足以建立起自己所渴望的家业。在一筹莫展的时刻,罗文汉偶然得知一位朋友在会所和酒吧里给客人提供性服务,收入不菲。
想起过去辛辛苦苦打工七年才攒那么一点积蓄,再想想那位朋友轻轻松松月入斗金的逍遥,罗文汉很快便在苏州一家会所找到了“技师”工作,并且颇受客人欢迎。
新的职业带来了丰厚的收入,但这还远远不够。罗文汉一心想创立自己的事业,实现自己的财富梦想。来到苏州这个发达的城市,罗文汉仿佛看到了一个触手可及的财富矿藏:他决定要从一名为客人提供服务的“技师”迅速转型为一名招募、管理“技师”为客人提供服务的“老板”。他很快便将想法付诸实践。
利用网络开“会馆”,客源很多
人们都说现代社会是个信息社会,尤其是互联网的普及为人们获取各种资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罗文汉同样看到了互联网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一开始便决定利用网络来为他的创业提供助力。
经过几番筹划,罗文汉雇人在互联网上建立起了一个名为“苏州如家国际商务会馆”的网站。在该网站上,罗文汉明目张胆地宣称该会馆专门提供男性按摩、推油服务,并且发布了持续招募男性“技师”的广告。
罗文汉在网站上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和QQ号码方便客人和应聘者联系。网站建好以后,罗文汉便在苏州市一繁华地段租了一套房子作为办公场所和“会馆馆址”。就这样,一个依托互联网专门组织男性卖淫的“会馆”终于成立了。
在罗文汉看来,建好网站只是第一步,如何增加自己网站的访问量和点击率,进而招来“技师”和客人才是最关键的部分。
经过在互联网上的搜索和比较,罗文汉找到两个有充足、稳定访问量的男性同志网站,几番周折,他花高价在这两个网站上做起了广告,将自己的“会馆”网址链接在了上面。
不多久,应聘者络绎不绝,短短几个月,竟有逾百人前来应聘面试;接着,不断有寻求服务的客人电话,地点从上海到苏州、张家港等地,横跨长三角。
凡客人有所求,罗文汉便会安排“会馆”里的“技师”前往服务。由于生意红火,罗文汉还专门雇佣了帮手,负责协助管理“会馆”的业务。
由于罗文汉本人曾有行业从业经历,因此对这个行业的各种行规也都一清二楚。在“会馆”里,罗文汉对“技师”的管理以及与“技师”的分成办法都有一套完整的“制度”。整个“会馆”严格按照“制度”运行,客流不断,财源滚滚。
生意做得顺风顺水,罗文汉也陶醉在自己的创业梦之中。
“黑吃黑”抢劫案牵出同性卖淫案
随着 “苏州如家国际商务会馆”的生意一天天红火起来,逐渐树大招风,惹得“业内”其他“会馆”愤恨不已。不少人都在暗中摩拳擦掌,寻思着怎么挫挫罗文汉的锐气,从他那里抢夺些“猎物”回来。
由于罗文汉所从事的乃是不敢拿上台面的违法犯罪行为,讹诈甚至抢劫等赤裸裸的行为都成为很理所当然的方式了。
罗文汉第一次被人寻上门来洗劫一空后,果然不敢报警,只有变换住址躲避了事。几经折腾,生意大不如前。
更可怕的是,那些想“黑吃黑”的人总能通过各种方式找到罗文汉或者罗文汉雇佣的“技师”。
一天,罗文汉接到了一个客人的“出台”电话,便立即安排会馆里面的一个“技师”至某家宾馆提供服务。不想,这名“技师”刚一走进房间,就忽地闪出几个彪形大汉,用布条将其嘴巴封住,用绳索将其四肢捆住,将其身上的财物悉数掳走。原来,这又是一起精心策划的抢劫。
不过,这一次,这名“技师”没有学罗文汉的沉默和躲避,而是毅然选择了报警。
警方迅速对这起抢劫案启动调查。当警方来到“苏州如家国际商务会馆”时,为眼前的景象所震惊。一套房间里竟然住着十多名青年男子,一个个衣着怪异、动作异常。眼前的景象引起了警方的警觉和怀疑,当即决定将这些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很快,他们便讲出了“苏州如家国际商务会馆”所从事的那些肮脏的勾当。至此,一起以按摩、推油为幌子,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组织男性卖淫案终于浮出水面。罗文汉等人也很快被警方控制,进行深入调查。
同样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昨日,记者了解到,这起罕见的网络同性卖淫案已于2009年2月23日移送苏州平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表示,鉴于这类犯罪的特殊性,平江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注意保护同性恋者的隐私,维护其应有的尊严,“特别是宣传上注意不让其暴露真实的身份和地址,譬如电视台不予报道等,还有对相关被组织者卖淫者也是加强教育,”并给予正确的引导,希望能够帮助当事人早日回归社会。但是对于主要嫌疑人不会有任何的庇护,将会以涉嫌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予以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还将对相关联的嫌疑人继续追诉和调查。
据悉,前段时间,苏州市警方也侦破了一起网络同性卖淫案,在其网站“技师风采”栏目中,张贴了所有“技师”的半裸照片,并编有序号。组织人称客人基本上都是男性同性恋者。
那么,组织同性卖淫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呢?就此,苏州一位律师指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目前我国《刑法》对介绍同性卖淫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等法条,是可以对介绍同性卖淫当事人进行刑事处罚的。日前,浙江就判决了首例组织男性卖淫案,浙江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对浙江首例“组织男性卖淫案”作出判决,两名组织者均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当时,法院审理后认为,刑法中的“组织他人卖淫”,并没有把“他人”限定为妇女,也可指男人,且“卖淫”并不是特指异性之间的真正性交,不特定的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