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黄赌毒.黑社会 >> 资讯正文

三名少女胁迫女生陪人过夜被判强奸罪

发布日期: 2009-04-13  //www.110.com  

  3名花季少女,为讨好社会朋友,竟胁迫同龄朋友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秀山县法院一审判决这3名少女犯强奸罪,分别对其判处一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8年8月7日晚10时许,罗某、杨某等少女在秀山花灯广场玩耍时,江某接到“老大”、社会青年吴某某的电话,“你们今晚找个学生妹来陪我。”

  接到“指令”,3名少女开始寻找目标。她们在广场发现了一个朋友的外甥女、16岁的刘莉(化名),设法将她身边的两个小女孩打发走,胁迫刘莉陪吴某某过夜。

  天亮后,刘莉趁人不注意,逃走。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3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