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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发布日期: 2009-12-04  //www.110.com  

 

上图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暨“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法制网记者王建军摄  

  法制网北京12月3日讯 记者吴坤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共同举办的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暨“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今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出席座谈会。座谈会由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主持。

  陈昌智在讲话中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陈昌智要求,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加强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努力养成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行为习惯。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公民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目标。大力宣传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把创新方式作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途径。深入推进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学用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各项执法活动,把执法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通过执法活动教育一个,带动一片,扩大宣传效果。

  陈昌智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落实“五五”普法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对照“五五”普法规划和本地、本部门实施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查遗补缺,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从各地、各部门和行业的实际出发,明确总结验收的内容、步骤和方法,扎扎实实做好总结验收的各项工作,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奠定基础。要加强协调,形成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优势互补、互相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形成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

  吴爱英在主持座谈会时强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按照新要求,采取新措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要广泛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化各种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努力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明年要做好“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促进“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要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要积极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统筹规划,确定重点内容,加强组织协调,使活动取得明显的效果,进一步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发展。

  据悉,为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从即日起至明年“12·4”开展为期一年的“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运用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力宣传“五五”普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大力宣传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同志为“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的媒体代表授旗。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翟卫华,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姜兴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王晓,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李升泉等出席座谈会暨启动仪式。

  安徽省副省长、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唐承沛,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克农,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朱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韩大元在座谈会上发言。

  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办局分管法制宣传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部分法学专家学者,中央新闻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司法部机关各司局负责同志和北京市(区)司法局的代表参加座谈会暨启动仪式。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社论

   今天是我国第九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以“12·4”为平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2·4”正逐渐成为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把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任务。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尤其要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氛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着眼于促进科学发展,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等,积极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管理经济、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深入开展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氛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公民合法权利得以充分保障的前提。加强法制宣传,要从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增强法治观念入手,着眼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既要注重有关民事刑事实体法的宣传教育,也要重视程序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执法和司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工作,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在借助媒体进行宣传的时候,既要注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主流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投入宣传力量;同时也要注意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利用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传播手段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形式灵活的优势。要以“五五”普法神州行全国媒体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战略性和基础性意义。各地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围绕重点、突出主题,结合本地特点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需要,使法制宣传工作切实收到实效,从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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