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籍男子钟某伙同他人窜入民房,盗走保险箱。昨天,晋江法院一审判处钟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
2007年8月5日下午,钟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窜至晋江陈埭江头村丁某家中,将二楼的一个保险箱抱走,箱内共有人民币5000元、欧元700元、黄金首饰400克,以及手表、钻石等,赃款价值人民币近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13日至去年9月3日,钟某单独或伙同他人流窜至晋江、石狮、广东汕头等多处盗窃7起,赃款总价值近9万元。去年9月7日,广东汕头警方根据举报抓获钟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