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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鸣防空警报警醒市民勿忘国耻

发布日期: 2009-04-22  //www.110.com  

  昨日上午9时30分,防空警报在福州上空响起。10点整,防空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后宣告警报解除。这是福州市从2006年以来第4年在“4.21”福州沦陷日试鸣防空警报,警醒市民勿忘国耻。

  从福建农大退休的郭桂荣老师,正是他在2005年时率先建议应在“4.21”福州沦陷日试鸣防空警报。已78岁高龄的郭老师,昨天早上还特意留心了拉警报的情况,“听得很清楚呢。”

  在2005年,郭老师以普通市民的身份第一个在媒体上公开提议“8.17”是大喜日子不应该拉警报,而试鸣警报应选在“4.21”这个耻辱的日子。这个建议获得众多市民的共鸣,并得到省市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同一年,福州市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将福州市防空警报试鸣日由过去的“8.17”解放日改为福州市第一次沦陷日,即4月21日。

  不过,一些读者也认为不能忘记了福州的第二次沦陷日“10.4”。原来,在抗日战争时期,福州曾经二度沦陷于日寇铁蹄之下。据《福州市地方志》记载,1941年4月21日福州第一次沦陷,历时四月零一十三天后福州宣告光复;1944年10月4日,福州第二次沦陷,日寇重新占领福州长达7个半月之久。

  “同样是福州沦陷日,而且第二次沦陷的时间比第一次沦陷的时间还要长,我觉得‘10.4’日也应该拉警报来雪耻。”家住杨桥路物构所小区的读者林小姐认为,“4.21”与“10.4”的警世意义同等重要,她希望通过本报建议,能否在“10.4”当天也拉警报?

  对于林小姐的这个建议,郭老师个人持赞同意见。他说,福州有两个沦陷日,这属于特殊情况,最好应一视同仁地兼顾到两个沦陷日的纪念意义。“如果让我来参与投票,我是支持在‘10.4’同样拉防空警报,提醒市民不要忘记这也是福州历史上的耻辱一日。”

  与郭老师同住一个小区的市民黄女士却提出不同观点,她认为一年试鸣两次防空警报不妥,“要是沦陷过三次、四次,那不是一年里要拉三四次警报?我看没有必要。”

  我们从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了解到,目前福州市每年的试鸣防空警报日已明确固定在“4.21”当天,需要指出的是试鸣警报不单单是为了勿忘国耻,同时也是人防工作的重要部分,以此加强我市人防战备工作、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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