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本是义务,但藁城市某村村民韩某酒后不愿配合警方取证,还抄起铁锹不准民警离开。他没想到,自己的不理智行为触犯法律。近日,藁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韩某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8年9月5日晚,韩某与同村两个同伴在自家一块喝酒时,两名公安干警找到他,准备就该村一起刑事案件对他进行调查取证。两名干警向韩某等三人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后,正在喝酒的韩某嫌民警来找他取证是“给他抹黑”,并张口大骂。两同伴见状赶紧进行劝说,韩某却不听,执意说两名干警是假公安,还打电话报了警。
两名干警见无法与酒后的韩某沟通,便让其同伴转告改日再来取证。见两名干警要走,韩某竟跑到院子里抄了一把铁锹,称民警如果离开,他就用铁锹劈他们,此后还要求两名干警对其下跪。同伴见韩某越闹越大,便上去将他手中的铁锹夺下。这时,接到韩某报警的民警赶到韩某家,证实了被困干警的身份。事后,韩某被提起公诉。
庭审中,韩某称当时他酒喝多了,一时糊涂办了傻事儿。
藁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韩某实施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