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博士方放治(右二)称从未参与过生产和销售。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医学博士伙同研究所职员和公司老板等人,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制造毒品,打着减肥药的旗号邮寄到国外,数额多达80多公斤。昨天上午,制造这起大案的5名被告人和一家公司在北京市二中院出庭受审。
事情败露
减肥药寄美国引怀疑
2008年4月17日,在角门邮局里,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正在对出境快件进行检查。一个寄往美国、申报名为地衣减肥片的国际特快邮包引起了海关人员的警觉。国内的减肥药一般一二百元,而通过国际邮件寄往美国仅邮资就需上百元,这不明显赔本吗?
海关人员打开包裹后发现,里面装有一粒粒的蓝白色药片。经鉴定,白色药片是一种叫“芬氟拉明”的毒品,属于国家《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二类精神药品。此后,侦查人员又相继查获数件邮寄地址各异而内容相同的邮件。经过秘密侦查,去年4月29日,由广东人黄兴华为首的制造走私毒品团伙被打掉。
根据市检二分院指控,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间,黄兴华指使方放治、张健,从袁立明处购买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右旋芬氟拉明原料药共计84.5千克,交由他人制造成品药158万余片(重365.58千克),以减肥药的名义,采取邮寄方式销往国外,其中82.18千克被海关查获。
庭审现场
被告父女法庭见面
昨天上午, 30岁的江苏金坛德培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叶荫见到了同在被告人席上的父亲。由于制毒的原料药都来自该公司,她的父亲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单位犯罪而出庭受审。
庭审刚开始,叶荫就提出让她的父亲回避。审判长表示此请求不合程序。叶父后来在法庭外告诉记者说,女儿可能是担心自己见到她激动而导致心脏病发作才提出的。法庭上,叶荫承认公司没有生产该药的资质,但辩解说不清楚这是毒品,只觉得这是种减肥药。她的父亲则表示,因为身体的缘故,他从没有过问公司的业务。
在这起制毒大案中,44岁的医学博士方放治是学历最高的一个人。他不仅提供出制药的具体配方,还负责药品的质量把关、寻找原材料和联系厂家,和他一起受审的小舅子张健则负责药品的包装和邮寄。
“药品的生产、包装和销售,我从未参与过,我只知道他们把药卖到国外。我在里面没有起到关键作用。”在法庭上神情淡然地说。“撒谎!”方放治话音刚落,就有旁听人员大声提出抗议。
自称一直从事减肥药研究的方放治声称不清楚生产这种减肥药需要得到药监部门的批文。“直到2007年底从美国回国后,我才听说该药是精神管制药品。”
案外揭秘
药物博士负责技术
“我不知道芬氟拉明是什么。我以为是减肥药,最多是私自制药,没想到有今天的严重性……”黄兴华在法庭上这样说。
34岁的黄兴华曾在广东做服装生意。2006年底,他在生意场上结识了一个叫阿B的香港商人。听说对方有个以色列籍的朋友在国外做减肥药生意而且利润颇为丰厚,露出了羡慕的神色。“阿B给了我这种药的英文说明书,还有样品,问我能否帮他在国内找生产商。”黄兴华说。
随后,黄兴华找人替他翻译了这张说明书,知道制造减肥药的成分是“芬氟拉明”。2007年5月,黄兴华经人介绍认识了中山大学药学院药物研究与开发中心担任技术总监、博士的方放治。
黄兴华递给方放治一个样品药说,国外有很多客户需要这种减肥药,不知能否可以制药。经过化验样品,方放治表示可以做,只是这种减肥药的原料比较难找,属于国家限制的。“不过,我们可以想办法找到的。” 方放治很快答应了与黄合作。
此时,方放治妻子的表弟张健正住在方家。张健正四处找工作,方就提出让张和他们一起做。由于方放治联系过的几个厂家都向他要制药的批文,他从网上搜索到了袁立明。
“海归”牵线买原料
28岁的袁立明出国留学回来后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华活性材料研究所任职。当方放治提出求购芬氟拉明原料时,袁通过网上搜寻找到了江苏金坛德培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叶荫。虽然自己的公司每年利润相当丰厚,但对于这送上门来的生意,没有生产此药资质的叶荫仍然组织公司生产了84.5千克原料药,全部销售给袁立明,袁又转手卖给了方放治。随后,张健再用防水防压的气泡信封将药品包装成小包,然后邮寄给了美国的客户。
从不同城市邮往海外
为了不“引火上身”,黄兴华还找不同的人,从不同的城市往海外邮寄。涉及的城市有北京、西安和天津。每次都是那个香港人通过电子邮箱告知发货的地址。据黄说,直到案发前,他们总共生产了大约180万片左右,自己大概从中挣了40余万元差价。法院将继续审理此案。
记者了解到,芬氟拉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生产减肥药物的一种原料,具有较强的药物依赖性(主要是精神依赖性),可以造成中枢神经兴奋、致幻等作用,是国家二类精神管制药品。相对海洛因、大麻和可卡因等传统毒品,芬氟拉明属人工合成的精神类毒品,即新型毒品。晨报记者 颜斐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