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查明:2007年2月份,曹铁圈、计财部主任索一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支出《汉碑全集》、《魏碑全集》、《汉碑残石五十品》等作品稿费的虚假名义,从其单位账上套取近50万元,两人分别贪污其中一部分。
2008年1月至4月间,索一丹告诉曹铁圈后,将其保管公款中的34万元挪用进行申购新股(该款案发后已退还)。
检察机关除认定二人犯下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外,还认定河南美术出版社犯私分国有资产罪。曹铁圈、索一丹作为负责人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
2006年1月份,曹铁圈安排相关人员以支出《王铎书法全集》稿费为名,从河南美术出版社账上套取10万余元,并以发奖金的名义在单位内部私分。在2007年和2008年,曹铁圈还两次从单位财务支出26万元购买丹尼斯购物券,将其中一半在单位内部发福利。
最终,金水区检察院认定,曹铁圈贪污15.2万元,索一丹贪污4万元,已构成贪污罪;同时,两人还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